根据南京财经大学《关于做好第六期“333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对象的通知》工作要求,截至8月5日,共收到个人申报材料1份。经学院审核及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表决(同意人数占总人数的2/3及以上),拟推荐名单如下:



序号

姓名

现任职务

拟报培养对象层次

排序结果

1

李宁

副教授

1/1



公示时间为:2021年8月6日至8月8日。
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行政办公室实名反映,联系电话:025-83495942。



粮食和物资学院学术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